文章来源:储能网| 时间:2022-05-13|点击量:1306
2022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探索推广共享储能模式。鼓励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发挥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同时,要求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
在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系统调峰运行压力大的地区,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对于配套建设新型储能或以共享模式落实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结合储能技术水平和系统效益,可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并网时序、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
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产业政策研究中心统计,目前,国内已有25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设施的相关政策,政策要求新能源配置储能比例基本量化在10%左右、时长不低于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