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21-07-09|点击量:2194
1,光伏发电按比例配置储能
①国网山东《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
2020年6月5日,国网山东发布了《关于2020年拟申报竞价光伏项目意见的函》,在该文件中,明确了根据申报项目承诺,储能配置规模按项目装机规模20%考虑,储能时间2小时,可以与项目本体同步分期建设。
②国网山西《关于2020年拟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消纳意见》2020年6月2日,国网山西《关于2020年拟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消纳意见》,意见中建议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应统筹考虑具有一定用电负荷的全产业链项目,配备15-20%的储能,落实消纳协议。
③国网河南《关于2020年申报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消纳能力的报告》2020年4月21日,国网河南《关于2020年申报平价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消纳能力的报告》,报告中指出,省内“十四五”新能源消纳能力已达到极限,建议以后新纳入政府开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配置足够的储能设施提高调峰能力。自2019年底开始,全国已经有超过11省新能源对新建风电和光伏项目都有要求加装储能的要求或倾向。按照理想模式,在集中式光伏、风电基地布局大容量储能,通过平滑输出、参与调峰调频,提高电能质量,参与电网负荷平衡,从而优化新能源消纳,是被寄予厚望的储能应用场景。
2,针对“光储充”设施的支持政策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指出,鼓励“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政策解读会上表示:鼓励新能源车用新能源电,支持新能源汽车能源利用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协同调度,鼓励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的建设。①福建工信厅印发《“电动福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2020年7月,福建工信厅印发《“电动福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计划中指出,鼓励风力、光伏电站等配备储能设备,提升电能质量;推进一批风光储一体化、光储充一体化和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大力推动储能商业化应用。②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11月,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要促进融合发展:探索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储能站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的示范应用,鼓励建设“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充放电)多功能综合一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