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电马东平:仅有能源企业,难以“综合”能源

文章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时间:2019-08-05点击量:2139

近年来,发展综合能源在能源界炙手可热,讨论纷繁多样。在众多能源企业中,发电企业、电网公司突破既有电力供应、传输业务,拓展终端能源服务的追求又最为热烈。但据eo了解,在推广综合能源应用的过程中,企业时有力不从心之感。在诸多业务研讨会上,大部分的焦点放在了技术和市场两个维度,最终往往得出因为缺乏明确的价格机制和电力市场,综合能源发展受到阻碍的结论。

近日,eo记者采访了法国电力公司中国总部业务拓展负责人马东平先生,他就中国目前综合能源发展的进程和法国电力公司在推广综合能源业务中的经验,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他看来,只有能源企业的参与,难以实现能源的综合利用,地方政府,尤其是城建主管部门必须起到主导作用。而从企业自身的角度看,自上而下的管理、推进方式或许并不适合综合能源业务的发展,相反,应赋予“一线”人员更多的自主权和激励措施。

以下为经过编辑的采访实录:

eo:虽然发展综合能源的目标已提出许久,但业内不少人对它的理解仍有所不同。您是如何理解“综合能源”的?

马东平:我认为综合能源是市政区域能效的优化使用和公共服务的改善,而非一个电厂、钢厂、水泥厂等企业的余热利用、节能改造,或是燃气三联供机组。

综合能源的“综合”可涉及两个层面:一次综合能源和二次综合能源。

一次综合能源可以指单一能源产品不同生产方式在一个网络里的综合。比如:电网吸纳各类发电厂的电(核电、火电、水电、风电、垃圾发电等),并将其综合转化为标准的电能产品;区域热网综合多热源(热电厂的热、工业余热、地热、太阳热等)供热;区域冷网综合多种冷源(吸收式制冷、电压缩机制冷、自然冷源、LNG气化冷源等)供冷,等等。

二次综合能源则是基于区域能效优化的需要,各种能源产品被转化和综合,实质上也是各能源行业的融合。

目前市政的公共能源网(电、热、冷、气、汽等)都按照各自极端最大负荷加备用冗余进行设计,按照最大供给范围铺满整个区域。但是,对于一个偏远区块的用户来说,也许一个电网或一个燃气三联供机组就可以满足他们的所有能源需求。如果能够实现二次综合能源,市政就可以减少各能源网的多余投资,降低财务成本和生产成本,形成多能互补、互相备用,在区域内实现能源的梯级和绿色利用。这也是当前各类能源企业探索追求的主要目标。

eo:国内外是否已有成熟的二次综合能源的案例?

马东平:中国国内一些大型用户端,包括机场、火车站、医院、学校、博物馆等,已经实施了部分二次综合能源。但据我了解,市政级别(市、县、区、开发区等)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通过与市政府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代理其为城市提供部分区域或整个城市的公共能源服务公司尚未出现。法国没有,好像其他国家也没有。尽管西方城市化比中国开始得更早, 但将各专业的公共能源公司融合为一家企业,在体制上也难以实现。

大家都期待雄安取得突破。但截至目前,我了解到雄安也只是努力实现一次综合能源,还没达到二次综合能源。电网依然由国家电网公司投资运营,燃气管网可能是由雄安建设公司与油气公司成立的一家合资企业投资运营,供热和供冷企业也是雄安建设公司与多个能源公司成立多个区域供热供冷合资企业。

eo:从技术、市场等方面看,您认为现在国内是否具备了发展二次综合能源的条件?

马东平:应当说有些条件比较具备,有些尚在孕育中。

首先技术条件已经具备。二次综合能源主要是指电、热、冷、燃气四种能源的转换。电作为高品位能源,可以轻易地变成热和冷。但是热怎么变成冷?过去没有这个技术,现在因为大型吸收式冷冻机的出现,热可以变成冷。热泵技术则可实现冷变成热。燃气通过燃气轮机实现了三联供(电、热、冷)。

 

第二,具备了市场需求。中国正处于高速城市化阶段,但各种能源网络的扩建速度跟不上城市化速度,甚至部分地区政府难以发挥其规划、引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如果一家综合能源企业能为整个城市提供各项能源服务,政府在公共能源领域的行政效率以及用户的用能效果将会得到显著提升。

第三,具备了企业动能。能源企业希望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拓展新业务。过去的战略发展方向是纵向业务发展,但许多能源企业在这个方向上已几近饱和,急需横向拓展。目前观察来看,发电企业、电网公司的二次综合能源意愿最强烈,燃气公司也不甘落后,但热力公司仍在观望中。

eo:具备这些有利因素是否足够?哪些条件还在孕育中?

马东平:地方政府没有综合能源管理机构。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从宏观的节能减排目标出发,鼓励各地实施综合能源,而地方政府则多从住建局建设综合管廊的角度理解综合能源。两大电网公司投资、运营城市配电网,受国家能源局监督,市住建局管理其他能源网络(热网、燃气网等)。在当前的运作体系下,市能源局负责审批能源项目投资,市发改委负责公共能源定价,市财政局负责公共能源价格补贴,市规划局批准基础设施管网规划。

要实现一个完整的二次综合能源项目,新建的城市必须是在城市规划时,市政就同时完成配套的综合能源规划。基于规划要求,市政府牵头组织有关能源企业成立一家综合能源公司,具体实施规划的内容。

对于现有城市实施二次综合能源,在政府主导下,将现有的电网、燃气、热力等企业进行资产和股权重组,新设立一个市政综合能源公司,按照二次综合能源的思路,优化存量能源资产,规划建设增量的综合能源系统,来实施完成规划内容。

但在现行架构内,企业找不到实施二次综合能源的具体负责人、负责部门。而地方政府才应该是二次综合能源的总编剧和总导演,能源企业只是个演员。

我个人认为,推进二次综合能源的责任应交给住建部门。但目前关于综合能源的各种研讨会、舆论宣传基本都来自电力、油气及其相关主管部门,住建部门鲜少对此发表意见、建议。

另外,地方政府对于公共能源的管理仍停留在粗放的行政监督,缺乏精细、长效的契约式管理。二次综合能源是一种具有区域垄断性质的公共能源服务。从法理上讲,公共能源服务的法定责任人是政府。政府可以委托企业代理实施该责任,但代理与被代理之间需要约定公共综合能源服务特许经营协议。一些地方政府轻易地将公共能源服务权力让渡给企业,许多城市热力公司、燃气公司都没有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即使有,约定条款也极为简略。许多市县电网公司在开展综合能源业务时甚至缺乏特许经营的概念。因此,当用户、政府与公共能源服务公司出现纠纷时,只能临时协商解决。

最后是缺少二次综合能源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电力系统的人才来自工学院的动力系和电气工程系,供冷和供热则来自于建工学院的暖通专业,燃气来自石油大学的油气专业,这些技术人才过去只在各自系统内部流动,用人机构很难寻找到融合各专业的通才。

eo:曾有业内人士提出,区域综合能源服务由一家企业提供,会产生垄断的各种问题。

马东平:二次综合能源意味着企业包揽了一个城市所有的能源供应,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可能会损害消费者利益,也会绑架政府。发展二次综合能源服务,地方政府必须聘请律师、能源技术顾问、财务顾问等第三方人员代表政府与综合能源企业完成专业化的协议谈判,签署有效的特许经营协议,对各类能源价格及价格变动的标准、服务标准、处罚、企业退出机制、特许经营期限、经营期满后垄断属性的资产处置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将公共能源服务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转变为契约问题、法律问题,而不是行政问题、协调问题。

eo:法电当时是如何实现从一家传统电力公司向多能源业务企业的转型?

马东平:法国电力公司相当于法国的电力部,过去的业务是单一的电力公共服务。上世纪90年代,法国的电厂和电网基本建成,保障电力供应的任务基本完成。此后,法电为实现转型,做了两件事,一是开展国际化业务,保证自身工程技术能力的可持续性。目前法电的资产一半在法国国内,一半在海外;二是围绕节能这个目标为客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比如,在电力客户报装时,审查其方案是否可以进行节能优化,是否可以能源综合利用。为此,法电收购了一些私营企业,延伸出了城市供热和供冷、公共照明、垃圾处理和利用、地热、生物质、充电桩、分布式能源、能源大数据等多能源业务。

eo:除了收购专业性能源公司外,投资运营多能源业务的模式具体是怎样的?

马东平:法电在集团层面设有各种专业化的能源子公司,各自投资运营各种能源业务,并有义务在技术上帮助、指导地区公司投资多能源业务。同时,他们也代表集团评审地区公司报送的多能源项目技术方案。地区公司与专业公司的这种合作优势在于,集团对多能源项目拥有技术上的把控能力,能够统一技术标准;通过技术积累、迭代,项目水平会越来越高,真正实现点面结合;同时,地区公司主导项目市场开发,高效便捷。

eo:在中国参与二次综合能源业务有没有什么困难?

马东平:根据目前法电在中国开发二次综合能源业务的经历,主要面临着三大困难:一是我刚才提到的,找不到市政牵头负责部门;二是国内各类能源企业都习惯、并希望拥有项目主导地位,难以实现平等的股权融合;三是综合能源项目往往涉及多产品、多变量,各产品又互为上下游,导致财务模型设计极具挑战性。

我们曾经开发一个150平方公里左右的市政二次综合能源项目,约100亿元人民币的总投资,其中30个能源站及热,冷网投资占88%,配电网8%,燃气管网为4%。基于项目总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反推算一个合理的能源配套价格组合,由于财务模型变量太多,几乎无从下手。

eo:您如何看到国内电网公司目前的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思路?

马东平:国内电网公司处于自然垄断地位,由中心向下推动新业务发展的模式在过去有许多成功经验,如智能电表、超高压输电等等。但这种模式难以在二次综合能源业务中展现其优势。笔者认为,二次综合能源多由地方政府主导,项目具有区域化、分散化、与他人共享资源特征,业务开发应当“多点开花”。组织形式更接近云,每一片云都是中心,合起来是一个整体。实现综合能源转型的任务应该交给地方供电局,促使其与当地政府、其他能源公司主动融合,合作开发综合能源项目,这样推进速度要快得多。在国资管理部门允许的前提下,电网公司可以收购或入股专业化能源公司,快速掌握多能源核心技术。